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号: 发布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生效日期: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9号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年2月19日
相关法律法规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集中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8号――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77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 ·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后多缴税款如何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三达奥克化学有限公司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三达奥克化学有限公司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